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及教育厅(鄂教发函【2019】17号)文件的要求,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公司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责任感,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进一步巩固11月份开展的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成果,继续查找火灾防控工作的短板,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坚决遏制校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在寒假前及明年开学季,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电子屏、广播、报刊、网络、宣传展板、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以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再检查,重点查找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并整治,再次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标识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
2.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堆放杂物;
3.杜绝学生宿舍内做饭现象,严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使用违规、违禁电器;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源线问题并做到人走断电;
4.食堂油烟道(罩)是否及时清洗;
5.门面经营户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集生产、经营、居住、储存为一体);
6.配电房(室)是否存在违规做饭、堆放杂物现象;
7.各类仓库是否通风,仓库内物品是否分类、分区堆放;
8.各类电气线路、管路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老化;
9.下班后检查各类电器是否关闭,做到人走断电;
10.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演艺厅、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等重点部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11.单位是否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熟悉各自的安全职责;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记录,
12.本单位师生员工是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和逃生,在2020年3月份前再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疏散演练,并做好记录。
13.继续开展梅南山森林防火,对树林内枯树、枝、叶进行彻底大清理。
14. 加强寒假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落实假期的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寒假期间消防安全。
四、加强大型活动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各单位的新年晚会等大型活动场所必须提前报批,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活动场所安全检查。严禁室内燃放烟花焰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六、保卫处加强应急值守,微型消防站要经常性的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应急消防器材,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火灾事故及时上报制度。
七、各单位于寒假前、2020年3月底,分别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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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